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有什麼區別?

已發表: 2021-12-24

每當您希望與個人或公司建立合作夥伴關係時,您必須正確了解您的角色、職責、責任和風險。 合夥企業的類型很多,其中最常見的兩種類型是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它們有一些相似之處,這讓企業主感到困惑並想要定義。

知道定義這兩種類型的重要性,我們有這個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有什麼區別? 由於一些關鍵差異,該帖子將涵蓋您來到他們時需要知道的所有內容。

讓我們開始吧!

什麼是普通合夥?

普通合夥企業(或簡稱 GP)是由兩個或多個共享企業利潤和負債的人建立的合夥企業。 作為最常見的伙伴關係類型,這種夥伴關係可能與口頭協議或合夥人之間的正式合同協議一樣非正式。 兩方不必為業務結構或治理設定特定要求,這不是強制性的。

更具體地說,合夥人在成為普通合夥人時將為公司的日常管理做出貢獻。 每個人都將有機會有權做出業務決策或在合同中對公司具有法律約束力。

如果沒有說明,合作夥伴的責任、貢獻和義務通常是平等的。 如果有任何區別,則應簽訂合夥協議,以描述每個合夥人的某些義務和權限。

通常,為了進行區分,應該創建一份合夥協議,其中描述每個合夥人的義務和權限。

當涉及到每個合夥人的責任限制時,普通合夥企業的結構將沒有任何限制。 這意味著這支持合夥企業的償付能力和責任與合夥人的個人資產。 如果合夥企業要求大量財務債務,則該責任將轉嫁給普通合夥人。

因此,很容易定義普通合夥人是什麼。 他們是:

  • 致力於公司日常運營的個人或組織
  • 管理團隊的成員
  • 代表整個公司行事的人
  • 在合夥企業中扮演重要角色和職責的人
  • 在合夥企業的財務交易方面承擔無限責任的人

普通合夥人是合夥企業的所有者。 通常,普通合夥人要么在公司的日常運營中發揮積極作用,要么是管理合夥人。 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可以代表公司行事。 雖然普通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負有重要責任和義務,但他們對合夥企業的財務交易也負有無限責任。

什麼是有限合夥?

有限合夥包括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 商業法要求有限合夥是一種商業關係,其中一個或多個合夥人沒有權力和參與管理公司運營的日常業務。 其他人是普通合夥人,對所有合夥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並對實體擁有完全的管理控制權。 另一方面,也稱為沈默合夥人的有限合夥人具有以下要求:

  • 他們僅限於他們花費的金錢或財產的數量。
  • 他們經常關注並關心他們的投資回報。
  • 他們提供資金作為其責任範圍。 這就是為什麼他們也被稱為企業的投資者。
  • 他們無權做出組織的任何業務決策。
  • 如果普通合夥人不同意,提取資金將不予解決。 這也適用於他們已經捐款的金額。

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有什麼區別?

合夥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的一個相似之處是它們都規定了轉嫁稅。 此外,他們倆都不需要納稅。 這意味著業主可以在個人回報中報告他們的業務收入和損失。

由於這些相似之處,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很容易讓用戶感到困惑。

建立夥伴關係的過程更加簡單。 最顯著的區別之一是有限責任公司將要求提交國家要求的文書工作,而合夥企業則不需要。 更重要的是,除了雙方之間的書面協議之外,合夥企業不要求提供任何必要的文件。 此外,普通合夥人對所有商業債務承擔個人責任,而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限合夥人不對商業違約或判斷承擔個人責任。

責任

普通合夥人有無限的負債,他們的資產也可以用來收回實體在破產時需要償還的債務數量。 換句話說,如果公司破產,普通合夥人的資產可以用來償還債務。

另一方面,與普通合夥人相比,有限合夥人的責任有限。 這是因為他們沒有像普通合夥人那樣做決定的權利和權力。 也可以就實體產生的債務向普通合夥人提起訴訟。

所有權

有限合夥人的所有權將在合夥協議中預先確定。 就普通合夥人而言,如果協議中未提及或另有規定,普通合夥人的所有權可以視為實體的平等所有者。

控制

有限合夥人無法完全控制運營和管理流程。 簡單地說,與普通合夥人相比,有限合夥人的權力很小。 普通合夥人對實體的業務運營、管理和其他決策擁有完全控制權。

盈虧

普通合夥人若在協議中未作規定或提及,均攤所有盈虧。 另一方面,有限合夥人按照合夥人的出資額分擔盈虧。 或根據法律協議中提到的條件。 請記住,管理費也可以支付給普通合夥人,約為所承諾資本的 1% 至 2%。

複雜

就普通合夥人而言,其結構非常簡單,而有限合夥人的結構則比另一種複雜得多。

文檔

就有限合夥而言,需要額外的文書工作。 鑑於普通合夥企業需要較少的文書工作。

參與

在有限合夥中,參與的機會較少,這意味著有限合夥人無法做出與日常業務運營相關的決策並參與業務合同。 但是,普通合夥人有權代表整個公司進行重大參與、法律合同或任何類型的交易。 此外,普通合夥人可以參與業務運營和管理活動。

如何為您的企業選擇合適的合作夥伴類型?

現在您已經確切知道什麼是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以及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 是時候分析它們的優缺點了。 每種合夥類型的優缺點都會告訴您加入時可以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因此更容易確定哪種合夥類型適合您的業務。

成為有限合夥人的優勢

成為該合作夥伴的合作夥伴,您將獲得以下一些優勢:

  • 您可以在財務上為企業做出貢獻,並獲得合夥企業利潤的一定百分比作為交換。
  • 有限合夥人將不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或義務負責,這會增加投資於企業的資本金額。
  • 作為有限合夥人,您無需參與企業的日常運營活動或管理會議。
  • 儘管有限合夥人在業務中的責任較少,但他們在一年中的工作時間超過 500 小時。 因此,他們可能被誤認為是普通合夥人。 工作多不是優勢,但在公司發展中擁有更多發言權才是優勢。 如果您確實希望如此,那麼成為有限合夥人是有益的。

成為有限合夥人的缺點

  • 雖然我們已經提到了在進入業務的日常運營時沒有額外的時間作為一個加分點,但這也是一個缺點。 由於您對企業的管理活動知之甚少,因此您在製定與公司發展相關的業務決策方面的權力較小。
  • 作為有限合夥人,您扮演的角色是向公司提供資金的投資者,而不是在業務決策中擁有發言權的重要部分。
  • 有限合夥人承擔有限責任。 因此,當有限合夥人可以迅速被視為普通合夥人並獲得更多權力時,他們也可以被視為並因此對該普通合夥人的債務和義務負責。
  • 有限合夥人有可能失去對合夥企業的財務投資。

成為普通合夥人的優勢

  • 對於普通合夥人,本案也有利有弊。 成為普通合夥人的主要好處是:
  • 普通合夥人將完全控制公司的業務決策和公司運營活動的全部權力。
  • 您在業務上投入的金錢和精力是為了經營和發展它。 換句話說,您的貢獻直接導致有價值的企業。

成為普通合夥人的劣勢

成為普通合夥人的唯一缺點是您必須負責您的工作量並負責公司的債務和義務。 如果企業破產,您很容易失去您的房屋或個人資產。 因此,您面臨著確保業務發展良好並產生銷售的巨大壓力。

概括

合夥企業中的合夥人不必簽訂書面協議。 但是,我們強烈建議您有一個,以防止自己遇到您所在國家/地區的合夥法律中的標準規則。該州的法律將管轄您的合夥企業,也許是您和您的合作夥伴不喜歡的方向。 此外,簽訂書面協議將決定你們如何參與公司。

如您所見,兩種類型的合作夥伴關係都有其優勢和優勢。 在建立合夥企業以及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時,普通合夥人需要知道,如果發生破產,他們的個人資產可以用來償還債務。 與有限合夥人相比,普通合夥人對公司運營的控制權更大。 但是,他們也有無限的責任和義務,這不適用於有限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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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意興隆!